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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吓人了。
太狠了。
就连谭玉一个女的,都觉得身上酸酸的。
“银子没了,我们回去吧。”
那将军回头对那些军士说。
然后,转身离开。
“得,这青楼又逛不成了。”
所有军士垂眉耷眼,小声嘀咕。
但并不敢有丝毫违背,只能跟在后面,回程。
看他们远去,谭玉回头瞪小厮和家丁们:“你们怎么回事?刚没看有人要捶我么?还不上?”
她的贴身小厮也是个女扮男装的,叫墨儿,从小伺候她,知道她的身份但嘴巴很紧,算是心腹中的心腹。
按理来说,看到自家主子要被打,她是应该第一时间冲上去的。
然而——
“小的倒是想上,但腿不听使唤啊。”墨儿委屈巴巴,“您知道他们是谁嘛?是萧家军啊!那是能手撕胡虏的人!您还敢惹他们,看得墨儿腿都麻了。”
她是真的腿麻了。
萧家军啊。
太吓人了。
听说,胡虏是比鬼怪豺狼还可怕的人,可萧家军,却是连胡虏都能直接灭了的人啊!
“这么厉害?”
谭玉摸下巴。
想不到,那么漂亮的所谓女将军,居然那么厉害啊。
不过,“萧家军”什么的,很不祥啊。
倒不是别的不祥,而是历史上叫“X家军”的,就没有有好结果的。
比如岳家军。
比如戚家军。
都是轰动一时,却都不得善终。
这也好理解,功高震主嘛。
谁不知道天下兵马都尽归君王所用。
你一个将军,训练什么“X家军”,是想把军队据为己有么?
连军队都敢据为己有,你是想谋反么?
啧啧,这简直是自寻死路啊。
想到刚才那张清逸绝世的容颜,还有那行(心)侠(狠)仗(手)义(辣)的性格,谭玉就觉得可惜。
不行,不能让这么好的美人就这么迷迷糊糊送了命。
谭玉这么想着,当天晚上,就写了一封规劝信。
信中,将岳家军和戚家军的下场,尽数列举分析,告诉将军萧凌,让她以此为鉴。
第二天,拿着银子和信,就出门了。
除了随行的墨儿,谁都没带。
带银子,是用作“邮费”的。
为了怕惹上麻烦,她并不想以自己的名义给萧凌送信,便想到找一个小乞丐什么的,给人家点银子,让人家帮着把信进去。
这样一来,既把信送到了对方手上,又不暴露自己。岂不两全其美?
然而,事情的发展跟她想象的有点不一样呢。
她倒是找了个小乞丐,也拿出银子央了对方为自己送信。
那小乞丐的眼睛盯着银子发光,不过脸色却十分为难委屈:“这钱,我只怕赚不了啊。”
“为什么?”
谭玉奇怪。
小乞丐的小脸都皱成了一团:“喜欢萧将军的小姐太多啦,趁着他这次回来过年的功夫,很多小姐都央人传信儿,现在萧家都不收啦。不只不收,还在国公府外驻了一圈军士,就是为揽着各家小姐献殷勤。”
第3章赐婚
呃,这么万人迷的么?
谭玉抹汗。
不过想到萧凌那绝世的风采和容颜,也能理解。
得,既然她有那么多粉丝,那自己也就不那么突出了吧?
小乞丐怕萧家军,那就自己去好了。
谭玉把银子仍是赏给了小乞丐:“乖,去买点吃的穿的。”
然后,摸了摸他的头,便自己去了萧国公府。
墨儿那个没出息的,也怕萧家军,只远远站着,没敢跟来。
于是,谭玉一个人,来到一圈萧家军面前,找了个看着像头儿的,将信掏出来:“麻烦把这个交给你们萧凌萧将军。”
那人不答,也不接信。
只仍旧握着枪目视前方,仿佛木雕的一般。
谭玉有些尴尬。
挠了挠头。
唔。
还真是军纪严明呢。
她弯起唇角,露出最和善的微笑兵哥哥,你不要这么严肃嘛。我就是让:“这位你帮我给你们将军传封信,不是她的花痴粉丝,是真的有正事啦。”
那为首的军士依然目不斜视:什么花痴,什么粉丝,听不懂。
谭玉进一步笑眯眯:“你看,我又不是女的,我是男的嘛。怎么会垂涎你们将军呢?”
为首军士依然不说话。
呵,垂涎他们将军的男人多了。
见说来说去对方都毫无反应,谭玉有点心累。
碰到这种木头一样的军士,她真的太难了。
抹了一把脸,她终于放弃:“得得得,我不说了,反正你记得交给她哈。”
说罢,直接把信掖进了对方腰带里。
然后,转身不管了。
“……”那军士十分无语。
还有这样的。
交出信后,谭玉全身轻松。
反正不管怎样,她尽力了。
能不能看到信并引起警觉,就靠萧凌的造化了。
她自小是孤儿,现在又遭遇穿越,所以对一切都看得淡,活得很佛系。
那信能不能传到、萧凌能不能引以为戒、及早抽身,就看她自己的缘分了。
萧凌跟那封信有没有缘分,谭玉不知道。
但她跟萧凌似乎挺有缘的,因为很快,她们又见面了。
这一次,谭玉又被英雌救美了。
天香楼里,她跟几个纨绔子弟在玩闹,一言不合,就打了起来。
确切地说,是被打。
没办法,这时候的纨绔子弟都是真的欺男霸女、无恶不作,平时坏事做多了,自然体力不错。
而谭玉本就是女子,力气就没男子大。又是软软的性子胖胖的身材,自然打不过。
至于小厮家丁们,则被对方的小厮家丁隔在外围撕打,压根进不来。
可怜谭玉,被一个壮男纨绔子弟直接推了个四脚朝天。
她挣扎着刚要爬起,对方的拳头就已经挥过来了。
“嗷呜救命!”
谭玉赶紧护着脸喊救命。
作为一个现代女生,最怕痛了。
被揍什么的,完全不能忍受啊!
就在她心惊肉跳等着疼痛降临的时候,却没感觉到拳头落下来。
她一愣,偷偷分开蒙着脸的手指,眨巴眨巴眼偷看。
只见那人还伸着拳头,只是拳头离自己的脸还有寸许的距离,停在那里。
而那握拳之人的脸色,也已变成了猪肝,很是难看。
却原来,是有人在背后提住了他的衣领,让他不得寸进。
咦,谁的手?
还挺好看。
而且似曾相识。
正在想着,就见那壮汉纨绔已经被人一脚踢翻。
随即,另一脚踩在了那人的某处。
噎!
疼……
即便不是男人,谭玉此刻都感觉到下身也跟着酸痛。
唔,不用猜了。
那熟悉的军靴、熟悉的出脚,果然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。
谭玉捂脸。
她已经不忍心去看那个壮汉纨绔惨不忍睹的样子了。
同时,捂住了耳朵,省得接下来的惊天惨叫震碎了耳膜。
果然,很快就传出惨厉的痛呼。
“带着他,滚。”
这话,是对那人的小厮说的。
于是,早已被吓呆的小厮,赶紧带着同样被吓呆的家丁,一蜂窝涌了过来,抬起那纨绔,又一蜂窝涌向外间,溜了。
“……”
其他几个纨绔子弟,呆呆对了对眼神,也集体涌向了门口,撒丫子狂溜。
瞬间,天香楼的人跑了个干净。
看着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的酒楼,谭玉轻咳一声,这才酸爽着对萧凌作揖,结结巴巴道谢:“多谢萧将军,搭、搭救。”
“谁是你大舅?”
萧凌冷然挑眉,居高临下望着她。
呃。
搭救大舅什么的……将军您这是开了个玩笑么?
原谅小人欣赏不来您的幽默。
谭玉尬笑了几声:“呵呵,将军真会开玩笑。”
萧凌看了看她,没再说什么,而是转身,将随身钱袋塞入早已吓呆在一旁的弹唱歌女手里:“回去好好过日子。”
说罢,转身走了。
只留下转呆为痴的歌女。
想来,见过了此刻萧凌的绝世风度,这歌女是再无法对其他男子动心了。
唉,孽障。
谭玉抹了一把汗。
这歌女也是她刚才跟那种纨绔子弟言语不和的原因。